Www.AoboEdu.Com  Www.Aobo.Cn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加盟合作
新闻 高考 自考 招生 留学 高校
当前位置:奥博教育网 >> 留学 >> 留学新闻 >> 浏览文章
2008年度国家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即将接受申请
添加到雅虎收藏 添加到百度搜藏
2008年08月21日  不详  

      据美国《侨报》报道,新一年度的中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将从9月1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10月31日结束。美东地区的学子可向中国驻纽约总领馆递交申请。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学业优秀的自费留学人员,经中国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几年来共有1100余名优秀留学人员获奖。

  据总领馆消息,按照教育部指示,2008年继续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今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奖励规模为3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2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包括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新加坡、瑞典、荷兰、新西兰、爱尔兰、乌克兰、韩国、芬兰、南非、丹麦、比利时、泰国、奥地利、瑞士、挪威、白俄罗斯、意大利、埃及、西班牙、葡萄牙、波兰、以色列、墨西哥、捷克。

  根据该奖学金的颁发规定,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受理奖学金申请的时间为2008年9月1日-10月31日。推荐人选须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申请人可到领馆网站下载并填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8年),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

 上一篇: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开始 美东学子可递交申请
 下一篇:转学分 从国内大学直升加拿大公立大学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奥博教育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专题
相关
热门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加盟合作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Rss
Copyright © 2002-2008 Aobo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33582号  
本站中文域名:奥博教育.com    奥博教育网.com
电子邮件: 合作联系电话:013522602266
本站由"零刻数据"双线机房提供网络带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