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AoboEdu.Com  Www.Aobo.Cn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加盟合作
新闻 高考 自考 招生 留学 高校
当前位置:奥博教育网 >> 高考 >> 高考资讯 >> 贵州 >> 浏览文章
贵州08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4月15日结束
添加到雅虎收藏 添加到百度搜藏
2008年06月09日  不详  

2008年03月20日 14:32   来源: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获悉,自3月15日贵州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全省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也正式陆续展开,体检工作于4月15日结束。

  据了解,贵州省普通高校体检工作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设施、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承担。体检场所要与医疗场所分开,有独立的工作范围。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均应进行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验。主检医师对考生体检情况认真逐一登记,填表时,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和签字笔准确填写,不漏项,并签名或盖章,所有的盖章和签章必须使用蓝色印泥、蓝色印章。主检医师必须对考生体检做出合格或专业受限或不予录取的明确结论,要在考生体检表上加盖“招生体检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招考中心提醒,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应向县级招生办提出体检复查申请,经同意后,可由县级招生体检工作组安排复查;经复查后还有疑义的,由县级招生体检工作组上报市级招生体检工作组,再由市级招生体检工作组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论由医院向委托体检的招生体检工作组出具,非指定的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犯有他人代检、私换体检表、涂改体检项目和结论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准报考。(记者:徐梅)

 上一篇:贵州出台资格“审查规章” 严防“高考移民”
 下一篇:贵州高考体检开始 体检场所须与医疗场所分开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奥博教育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专题
相关
热门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加盟合作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Rss
Copyright © 2002-2008 Aobo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33582号  
本站中文域名:奥博教育.com    奥博教育网.com
电子邮件: 合作联系电话:013522602266
本站由"零刻数据"双线机房提供网络带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