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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明书公证 证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申请人的有关法律事件和非争议性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真实性而出具的公证书。
如前面提到的《死亡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学历公证》等都属于证明书公证范畴。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般指此类文书对公民或法人的权利, 义务等能产生一定影响之文书。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书, 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以及翻译的译文与中文原本相符的证明书等, 都属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书,一般都是另纸公证。其证词内容一般是:
兹证明前面XX证书(证书的名称)上XX(单位名称)的印章和XX(证书上签名人的姓名)的签名均属实。
兹证明前面XX证书(证书名称)的X文(外文名称)译文内容与公证书中文原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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